社保所是负责社会保障相关事务的机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宣传与执行:
宣传、贯彻和执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失业管理:
对失业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提供就业服务。
退休人员服务:
提供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
工伤及供养人员服务:
管理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的社会化服务。
社会保险代办:
代理社会保险部门的部分职能,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低保事务: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事务性工作。
就业管理与服务:
管理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
优抚对象服务:
审核优抚对象并发放相关费用。
社会救助:
协助落实医疗、住房、教育等救助措施及社会互助政策。
业务指导:
对社区社会保障工作者进行业务指导。
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执行区县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社会保障任务。
社保所作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一部分,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管理社会保险事务,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它们是劳动社会保险局的最基层的对公服务机构单位,办理辖区内的社会劳动保险业务和失业救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