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纪律处分包括以下几种:
警告:
对违纪党员较轻的处分,一年内有悔改表现的可继续担任党内职务。
严重警告:
对违纪党员较重的处分,一年半内有悔改表现的可继续担任党内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
撤销党员在党内经过选举或由党组织任命而担任的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工作部门中的领导职务。
留党察看:
对违纪党员较重的处分,最长不超过两年,期间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期满后根据悔改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党员权利。
开除党籍:
对违纪党员最严重的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适用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
这些处分措施旨在教育党员、维护党的纪律和纯洁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