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跨省调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流程:
书面申请
警察首先需要向调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表明调动的意愿和理由。
调入单位同意
调入单位在审核申请并同意接收后,会向调出单位发出调档函。
调出单位审核
调出单位在收到调档函后,会审核档案无误,并发出商调函和拟调表,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同意调出并办理手续
调出单位在同意调出后,需要办理消编和开减编证明,并到财政局取消工资。
开具介绍信
调出单位还需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
携带材料报到
携带拟调表、工资介绍信、干部调动介绍信和减编证明,前往调入单位报到。
审批和备案
调动过程中需要得到现单位和人事主管机构的同意,并加盖相关意见章。调入单位也需要加盖同意接受的章子。
其他可能条件
跨省调动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条件,如符合国家晚婚政策、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合格、无违纪违法记录、健康等。
建议
提前规划:提前了解并确认所有必要的条件和手续,确保调动过程顺畅。
良好关系: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助于调动过程的顺利进行。
详细准备: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确保手续齐全。
咨询相关部门:在正式调动前,咨询调入和调出单位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