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和串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两种 不正当行为,具体定义如下:
串标
定义:串标指的是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手段和行为。
认定标准: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围标
定义:围标是指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
认定标准: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投标人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投标人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后参加投标,约定给没有中标或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补偿费”。
总结:
串标主要涉及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的勾结,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
围标则是指多个投标人之间通过协商或欺诈等方式商定谁中标,并排除其他竞争对手。
这两种行为都严重违反了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严格防范并严厉打击这些不正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