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单位是指 依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在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结算货款、支付费用时有义务代扣代缴其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
具体来说,代扣代缴单位包括以下几类:
发放工资所得的单位:
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代扣代缴义务人。
总包工程单位:
代扣分包工程单位的营业税。
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
对于税法没有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况,税务机关会委托某些单位进行代征税款,这些受托单位按照委托协议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征收税款。
总结:
代扣代缴单位是指那些根据税法规定,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有义务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包括发放工资所得的单位、总包工程单位以及税务机关委托的代征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