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总价是指在建设工程中,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其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材料费:
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的费用。
人工费:
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
管理费:
施工企业为组织和管理施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等。
税费:
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金。
水、电、气费等: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公共事业费用。
工程价款收入:
根据工程完成的不同阶段支付的款项,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
工程索赔收入:
因工程变更、索赔等额外工作而增加的收入。
临时设施基金、劳动保险基金、施工机构调迁费等:
向发包单位收取的特定费用。
质保金:
工程竣工后预留的一部分款项,用于保证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时进行维修。
综上所述,工程结算总价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涵盖了材料、人工、管理、税费等多种费用,并且与工程进度和合同条款紧密相关。在实际操作中,工程结算总价的具体构成和计算方法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和工程实际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