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火鉴定通常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规,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火灾现场的勘验、调查,并根据现场情况及相关检验、鉴定意见,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1.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
2.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3. 消防救援机构有权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4. 当事人若对火灾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 鉴定机构可能包括公安消防部门、消防科研机构、法医学院、保险机构、建筑设计研究院等。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进行着火原因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