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团是指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它具有以下特点:
人数要求:
犯罪集团的人数必须是三人以上。
组织性:
犯罪集团内部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包括领导、组织、计划等,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犯罪活动。
目的性:
犯罪集团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成员以反复多次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为目的而组织起来。
稳定性:
犯罪集团的组织纪律严密,成员之间的联系牢固,有一定的稳定性,长期实施犯罪活动,甚至以犯罪为常业。
社会危害性:
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极大,其犯罪手段狡猾、诡秘,实施犯罪和逃避侦查的能力强。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综上所述,犯罪集团是一种高度组织化、目的性强、稳定性高的共同犯罪形式,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法律对此有明确的界定和严厉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