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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项目如何回购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6:05:57    

市政项目回购土地使用权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拟定收回方案:

市县级国土部门根据政府批准,修改用地文件,拟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方案,并通知土地使用权人。

组织听证:

土地使用权人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对收回方案提出意见。

审批方案:

国土部门根据听证会意见拟定收回方案,并上报市县政府审批。

补偿:

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可能包括货币补偿、回迁安置或安置加货币补偿。

下达收回决定:

市县政府批准收回方案后,下达正式决定。

注销登记:

完成补偿后,注销土地使用权登记。

请注意,这些步骤可能因具体项目、地区法规及政策而有所不同。您可能需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