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基数是指 向社保局申报的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的数值。具体来说,申报基数是参保单位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该公司给职工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这个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保待遇的重要依据,因此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需要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如果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社保经办机构会暂时按照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110%执行。
申报基数的计算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际工资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此外,申报基数不仅涉及职工个人的工资收入,还包括与职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如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
建议:
参保单位应严格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进行申报,确保申报的基数真实、准确。
职工本人也应仔细核对单位申报的基数,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对于工资收入波动较大的职工,建议及时与单位沟通,确保申报的基数能够真实反映自己的收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