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需要以下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并加盖公章。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并注明注销的原因。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税务注销所需材料
上年度、上季度和上月份的财务报表。
分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分公司联系方式。
分公司公章、人名章、发票章。
税控设备。
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公司没有独立会计,需要准备年度、上季度、上月的财务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银行注销所需材料
提前与银行预约核销,并准备工商、税务的注销回执和分公司三个章。
分公司法人和身份证原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分公司完税证明。
分公司银行清户证明。
分公司公章。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建议:
在进行分公司注销前,确保所有相关文件均准备齐全,并按照要求提交。
提前与工商、税务和银行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注销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