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财产性利益是指那些不具有直接经济性价值的利益,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人事任免奖惩:
在人事任免、奖惩过程中获得的名誉、资格等。
升学就业:
在升学、就业过程中获得的机会或荣誉。
资格资质评定:
在资格资质评定过程中获得的名誉、资格等。
权权交易:
利用职权、地位、身份等为他人提供便利或获利机会。
权色交易:
利用美色诱惑他人,以谋取更大的利益。
介绍职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介绍工作。
提职晋级: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晋升机会。
入党入团: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加入政党或团体的机会。
调换工作: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调换工作岗位。
授予荣誉称号: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授予荣誉称号。
提供性服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提供性服务。
这些非财产性利益虽然不像财产性收入那样具有直接的经济价值,但它们仍然可能对个人的社会地位、职业前景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也可能成为腐败行为的对象。在法律上,非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受贿罪的犯罪对象,需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