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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更名需要哪些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40:16    

公民更名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申请变更登记

未满十八周岁: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已满十八周岁: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姓名变更申请书。

如有单位或学校,需提供单位或学校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收养关系变更的需提供收养证。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

审核过程

派出所进行初步调查审核。

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审批时限

派出所审核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

分局或县局审核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

审批结果

申请人会在规定时限内收到审批结果的通知。

新证件办理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需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薄。

提供新的户口薄、身份证及照片等材料,办理新的身份证。

注意事项

改名理由需充分,且本人需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其他正在羁押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改名后,原姓名会在户籍页的“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当地具体规定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