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进行划分。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离职分类:
主动离职
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一般而言,主动离职的员工往往是因为对当前工作不满意或寻求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
被动离职
因解雇、退休、工伤等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被动离职通常对企业更有利,因为可以更直接地调整人员结构。
协商一致离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双方通常会就补偿方案达成一致。
合同期满不再续签
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
这种情况下,员工通常不需要提前通知或支付违约金。
无条件辞职
满足法定条件的员工可以无条件辞职。
这些条件通常包括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无法达到工作岗位要求等。
辞退离职
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辞退离职通常带有惩罚性质,企业在处理此类离职时需要格外谨慎。
集体性裁员
仅发生在企业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只能通过裁员降低成本的情况。
集体性裁员是一种偶发行为,一般不予考虑。
必然离职
必然离职是指员工因为某些无法抗拒的原因(如退休、死亡等)而离职。
这类离职在企业员工离职整体中所占比例较低且稳定。
可避免离职
可避免离职是指那些可以通过管理举措减少甚至消灭的离职。
企业需要关注如何降低这类离职的发生。
通过以上分类,企业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员工离职的原因和类型,从而制定更有效的留人策略和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