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通常是由原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具体来说:
1.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并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2.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并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3. 如果原审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可以由该法院的司法警察执行;如果条件不足,可以交付公安机关的武装警察执行。
4. 死刑执行通常在指定的羁押场所或刑场进行,并且执行场所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或旅游景点附近。
5. 死刑的执行方式一般包括枪决和注射死亡。
执行死刑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