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议标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紧急情况:
在突发事件导致的紧急物资采购中,由于时间紧迫无法按照常规招标程序进行,议标能够迅速达成采购协议,满足紧急需求。
特殊性质项目:
涉及国家安全、专利技术等特殊性质的项目,公开招标可能无法满足需求,议标则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具备特定能力和资源的供应商。
小规模项目或唯一性商品:
当项目的规模较小,或者采购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唯一性,难以找到多个潜在供应商时,议标也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服务招标:
对于服务招标而言,由于服务价格难以公开确定,服务质量也需要通过谈判解决,采用议标方式不失为一种恰当的采购方式。
保密性要求或专业性、技术性高的项目:
议标方式适用面较窄,只适用于保密性要求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高等特殊工程。没有保密性或者专业性、技术性不高,不存在什么特殊情况的项目,不能进行议标。
非强制性招标项目:
对于非强制招标项目,可以不采取招标方式签订合同,采用议标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议标不是一种法定招标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必须招标的项目以及自愿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都不得采用议标的方式。此外,议标因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容易产生幕后交易和腐败现象,因此在使用议标时应特别谨慎,并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