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医疗行业收据(包括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的保存期限至少为 五年。具体保存要求如下:
电子发票:
医院为患者开具的电子发票将被妥善保存至少五年时间。
纸质发票:
具有开具发票资格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亦须严格遵循税务机构的要求,好好存储和保护每份开具的发票,不得有任何擅自损毁的行为。票据存根保存期限原则上为5年,保存5年确有困难的,应向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以提前销毁。
建议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收据的保存,以确保合规性和安全性。